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01月21日 10:36 浏览次数: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198911日(含)以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03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1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6.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9.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模板见附件1),自行生成无效。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后上传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3)。

3)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2.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于20212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于320日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其他事项

1.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2.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请各相关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4.联系人:李明强联系电话:0451-5519029818646293161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全脱产优秀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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