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响应新时代国家对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规范和指导我校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
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范围为我校全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授予类别(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并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一级二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及本学位点资深导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附件2)。跨学院的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
2.按照《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附件3)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3.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发展方向,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全过程。
4.坚持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制定与统筹硕博分层次制定相结合原则开展具体工作。
5.根据国家对研究生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学校实际发展需要,单独制定“科技小院”、“研究生工作站”、“龙江工程师”等能彰显学科优势和培养模式的特色化培养方案。
6.各学位点在修(制)订培养方案过程中,须至少调研三所以上同类高校,在充分总结培养方案制定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工作。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培养方案的制定。
2024年7月5日-2024年10月27日。各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组织各学位点开展培养方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课程体系、培养环节、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撰写工作(附件4-7)。课程负责人组织编写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附件8)。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0日。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培养方案修(制)订情况汇报会,由各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组长汇报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并听取专家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培养方案的论证。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30日。各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按照汇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组织校内外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的同行专家对各学位点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详细论证,并填写论证意见表(附件9)。论证通过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形成审核意见(附件10),连同培养方案完成稿和所有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至研究生院。
第三阶段:培养方案的议定。
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15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论证,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各小组再次修改,直至确定最终定稿。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研究生院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版本为2025版。
2.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按期提交相应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京娴 于美琪
联系电话:55190855
邮箱:Chenjx@neau.edu.cn
附件1: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硕士博士专业目录中英文对照参考表
附件2: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组名单
附件3: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
附件4: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附件5: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附件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附件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附件8: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9: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附件10: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分委员会意见表
附件11:课程编号命名规则
附件12: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1)
附件13: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2)
附件14: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附件1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网页链接
(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