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就我校科技小院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第二批科技小院根据组织形式分以下两类:
(一)单个科技小院
1.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聚焦区域内的主导农业产业,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以涉农专业为主,研究解决农业生产或全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生产问题。
2.综合类科技小院。聚焦当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鼓励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合作研究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
(二)科技小院集群
聚焦农业生产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牵头院校为主体组建科技小院集群,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按照服务对象属性不同,分为区域科技小院集群和产业科技小院集群。重点支持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及农技推广力量薄弱地区建设科技小院集群。
二、申报范围
1.黑龙江省教育厅备案建设科技小院
2.学校培育建设科技小院
3.拟新建科技小院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4月19日前将《科技小院具体情况表》《科技小院汇总表》(附件2-4)电子版发送至neauzyxwb@126.com,纸质材料1份送至主楼832室。
四、工作要求
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是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聚焦农业强国、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战略,特别是结合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发展急需,在已有国家级、省级科技小院基础上,积极拓宽科技小院覆盖面、科技创新领域和服务功能,高水平组织申报第二批科技小院,按照建设标准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徐志远,联系电话:55190255。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