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研究生及任课教师:
根据我校自10月8日(星期四)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的相关要求,现对研究生课程上课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时间 |
课程 |
上课时间 |
上午 |
第一大节 |
08:00—09:35 |
第一小节 |
08:00——08:45 |
第二小节 |
08:50——09:35 |
第二大节 |
9:55—11:30 |
第三小节 |
9:55——10:40 |
第四小节 |
10:45——11:30 |
下午 |
第三大节 |
13:00—14:35 |
第五小节 |
13:00——13:45 |
第六小节 |
13:50——14:35 |
第四大节 |
15:05—16:40 |
第七小节 |
15:05——15:50 |
第八小节 |
15:55——16:40 |
晚上 |
第五大节 |
18:00—19:35 |
第九小节 |
18:00——18:45 |
第十小节 |
18:50——19:35 |
第六大节 |
19:40—21:15 |
第十一小节 |
19:40——20:25 |
第十二小节 |
20:30——21:15 |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