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2)学期开学周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自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教学秩序日益规范,教学环境明显改善,教风学风明显优化,尤其是2014-2015(1)学期,各学院按照《关于开展课程教学检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安排、密切配合研究生院开展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对课程教学秩序的规范及教学质量提升起到了更加有效的监督、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优化校风学风,稳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纵深推进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现对本学期开展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配合并予以落实。
一、检查工作具体安排
检查时间 |
负责检查部门 |
检查范围 |
检查内容 |
第一周 (3月9日-14日) |
研究生院 |
公共课 |
教学秩序 |
第二周 (3月16日-21日) |
研究生院 |
本学期开设课程 |
抽查教学文件(教学日历、教案) 教学秩序 课堂教学效果 |
各学院主管院长、主管研究生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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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秩序 教学效果 |
二、检查工作的几点说明
1.研究生院全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各学院需于3月11日前提交课表,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课表,导致检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学院或课程,将予以通报批评。
3.各学院主管院长需充分重视,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学院范围内制度化检查与日常抽查双向、同步开展。
3.课程所属学院相关管理人员需积极配合,保证课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