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全体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有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简章
具体留学/资助期限、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人选条件等详见项目选拔简章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29132
二、选派办法及时间
1. 请有意愿的学生根据选拔简章尽早联系外方院校,获得外方邀请信。
2. 请获得外方邀请信的同学于5月15日前将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和拟留学院校的接收函复印件一份交至主楼841室。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评审。
3. 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于5月20日至5月31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栏目请选择“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55190255
附件: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9日